“消费者在景区乘坐观光车时受伤,按照法律规定,旅游公司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赔偿后向景区追偿……”近日,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凌沙沙在该区门东社区居民委员会内为老门东景区多名业主讲解分析旅游消费典型案例。
“我们已经多次在景区开展类似典型案例宣讲会,法官还会在现场‘坐诊’,为群众答疑解惑。”秦淮区法院民一庭庭长葛岚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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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19日,秦淮区法院与文旅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夫子庙街道、门东公司共同揭牌成立了文旅消费微法庭,旨在借助司法力量为消费者营造开心、舒心、放心的消费环境。该院以法庭为触角,定期开展典型案例宣讲活动,并适时选取典型案件开展巡回审判,达到审判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自30年前全国首家保护消费者权益法庭成立以来,秦淮区法院始终牢固树立保障消费者与商家合法权益的理念,在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犯罪、公正审结消费类纠纷的基础上,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全力打造“法庭在前、联动加力、服务升级、常态宣传、司法托底、平等保护”的全方位消费环境优化机制。
秦淮区是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定期举办文化庙会、秦淮之夏、金秋美食节、金陵灯会等四季特色旅游文化活动,拥有新街口、夫子庙两大商圈,每年都会吸引数千万游客,其中产生的矛盾纠纷多与消费相关,包括买卖合同纠纷、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旅游合同纠纷等。
近3年,秦淮区法院年均审结消费类纠纷400余件,先后出台多项服务措施,每年开展20余场消费者保护普法宣讲,受众5000余人。“近年来,我院通过多种方式推动纠纷预防和化解的工作不断前移,大量消费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苗头。”秦淮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采飞说。
而如何协助商圈不断提档升级,吸引多层次、多元化的消费业态入驻,也是秦淮区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点工作之一。
该院抽调专业力量组建审理房地产纠纷专业团队,分析研判案件特点和发展趋势,总结出适用于商贸租赁纠纷的裁判思路方法,以适度法律干预、平衡各方利益尽力维系合同的继续履行、加强调解和柔性解纷等方式探索商贸体法治化发展路径;搭建定期派驻在工商联的“法官工作室”,为辖区企业提供法律宣讲、现场调解等工作,已成功解决60余起法律纠纷。
“用好司法智慧,根据公平和诚信原则平衡各方利益,让商业业态推陈出新,健康生长,是我们用一个个案件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秦淮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斌表示。
2020年以来,该院还积极延伸司法职能,总结在消费类案件办理中的典型、突出问题,着力从源头上压降纠纷,向监管机构、各大商家发出多份司法建议,通过不断在前端净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让消费者更有安全感。
此外,秦淮区法院先后出台《关于联合开展“双线”保护 净化网络消费环境的十项措施》等一系列举措,通过构建网络消费协同保护机制、打通网络消费维权绿色通道、强化网络消费信用惩戒、共建职业索赔“黑名单”、统一执法司法裁判尺度、完善执法司法衔接机制,实现司法、行政、社会“线上+线下”同步保护,为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核心区的目标要求提供司法助力。
“赓续先进精神,接续发力。我们将坚持不断用司法力量优化营商环境,围绕党委中心目标,为释放消费潜力托底加力、保驾护航。”秦淮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守忠说。